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在常人中的職業是律師。一天,我接到某公司T總的電話。T總告訴我,他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一旦敗訴,他公司就將面臨破產倒閉。隨即他將相關的起訴資料發給了我,還催促我儘快到他公司面商如何應訴。
拿到材料後,我查閱相關法律規定,仔細認真的深入研究、分析案情,發現控告方的侵權理由並不成立。次日,我詳盡的闡述了具體的應訴方案和訴訟思路。T總和Y總均很認可,表示要我儘快報價、儘快辦理委託手續。
中午吃飯過程中,我給他倆做了三退,並以第三者的身份講述了法輪功真相。他們聽的很認真,也接受我的觀點,特別是Y總還立即打電話給她讀大學的孩子,叫其不要入黨。
回來後,我很快將報價方案發給了T總。T總表示價有點高。我告訴他,因為知識產權案件相對專業複雜,律師工作量大,所以收費相對普通案件會高些。聽我解釋後,T總沒再說什麼。我以為T總同意了我的報價方案,所以隨後幾天我又馬不停蹄的為案件梳理了案情、整理了證據材料,並精心書寫了答辯狀,發給T總。
誰知我再電話聯繫T總,說我準備過去簽約時,T總卻告知他已經和報價低的另外一家律師行簽定律師代理協議,這件案件不委託我代理了。突如其來的這種變化實在讓我接受不了,我心裡埋怨:如果T總你不想委託我,應該早點告訴我,等我花了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整理了案件,連聲招呼都不打,就與他人簽約,這算怎麼回事?
為了不想給T總留下不好的印象,我就給T總發了個信息,表示案件接不接沒關係,只要他能贏,我一樣開心。誰知他回信息,把我好一通教訓,認為沒與我簽約完全是我咎由自取。我強忍著回復他「謝謝指教」。這件事就此結束了。
經過這件事,我發現自己有強烈的求回報心。我覺的自己付出了,沒有得到相應回報,心裡多少就不平衡。其實這是用常人的理來衡量對錯得失。
師父在《轉法輪》中告訴我們說:「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
常人中的任何事情背後都有複雜的因緣關係,你怎麼知道以前你沒欠人家的呢?借這件事情讓兩個人三退、知道了真相,這對修煉人來講不是最大的得嗎?我為什麼還要去計較常人的利益呢?我心裡不平衡,覺的T總公司佔了我的便宜,欺負人,做事不公。我不就是師父所講的「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精進要旨》〈境界〉)中的惡者嗎?
感謝師父通過這件事讓我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執著心。也感謝包括T總在內的我身邊的眾生,是他們的行為給我提供了提高的機會。…….
*本文有刪減,更多精彩內容請看原文鏈結 明慧網 不求回報 只為慈悲救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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