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師父說:「其實整個正法中都是本著這樣一種最寬容的、最慈悲的方式在做。不計生命在歷史上過往之過。你在歷史上犯多大罪,有多大的錯,全都不看,就看今天對正法的態度,就看對大法的認識,就這麼一條。」(《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一、謝謝李大師使我生命重生
二零零五年我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隔壁監室關押著一個販毒被判死刑的重犯。我剛見到他時,他整個人都是灰色的,面部一點血色都沒有。
我給他講了法輪功的真相,他後悔幹了壞事已經沒有了生的希望。我對他說,只要你從現在開始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還會有生的希望。隨即他就開始不斷的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有一天他告訴我:昨天晚上我做了個和鬼打架的夢。我將鬼全殺死了。我就說:你有救了。沒過多久,省高法院裁決下來改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給他解了死鐐。他一再說:「謝謝李大師使我生命重生!」
二、善的一念救了他的命
二零一二年,我再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沒有勞務時,警察要我給羈押人員講「如何做人的道理」。
有一個背著兩條人命的死刑犯,人稱「老謝」。他專門研究《易學》的,在看守所他經常給警察們算算命,當他聽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就相約一起切磋「功法」,我欣然同意。
我說:法輪大法,是一種性命雙修的佛家高德修持大法,要求修煉人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要求自己,首先做到的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遇到矛盾,怨不怨都要向內找自己的問題,做事先為別人著想。並且告訴他們只要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躲過劫難,保平安!……。
從此,我也經常和老謝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他說:法輪功修煉真善忍的確好,政府不應該打壓法輪功!
過了不久,老謝高院複核下來。死刑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是誰都想不到的。就因他對法輪功的一個善念,挽救了他自己的生命!
三、殺人犯的悔過
隔壁監所關押著一個死刑犯。此人叫曉波(化名),是個三十多歲的年輕人,等待最高法院的複核。
曉波一直有要用暴力傷害警察的企圖,所以獄警總是防著他,不敢挨近他。警察特意把我調到他的監所,讓我管好曉波,不要出什麼事。可能是緣吧,我和他很投緣,我經常給他講真、善、忍的道理,講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福報的故事,他非常相信,很愛聽。
那之後,他開始每天早、中、晚三次在監所里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打倒共產黨!」聽說我將開庭,他讓我給法官遞交了一封信,在信中說:「某某他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怎麼會有罪呢?如果我能早一點遇到法輪功,我就不會走上今天的犯罪道路了。」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很清晰的夢,夢見曉波走了,穿著一身黃色的袈裟高興的走了!第二天一早,執行上路的通知來了,看守所的所長、許多警察都來給他送行,他很坦蕩的跟著警察走了!
文章來源 正見網 三名死刑犯聽真相後獲新生得救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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