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大法后,无论在哪里,我都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从而避免了矛盾的发生,所以我的修炼状态一直在快乐自豪中度过。
一、在工作中堂堂正正
自法轮功被迫害以来,我都是堂堂正正的上访、讲真相,领导层、同事间及面对的当事人我都会先讲清真相,并劝三退,再送给真相资料。
我年结案三百多件,调节率百分之九十以上,在我所在法院我每年得到的奖金和荣誉最多,全县疑难案件都是由我来承办,所以领导很尊重我。县委领导班子开会说:如果都像某某法轮功一样,咱们整天翘着二郎腿喝茶水就行了。
有一次,县委副书记问我:某某啊,为什么领导和当事人那么怕你啊?我说:比如,要是有人来找你办一件事情,你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而我不同,我是一个修炼真善忍的人,我按照法律做事,我更不会考虑利益的问题。还有领导跟我说:大姐啊,为什么人都怕你呀,是因为你老说实话。
二、在家庭中修忍
我有一个三口之家,有一次小孩爸爸在我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向我面部及颈部用力打来,打的我满脸翻花,声带失声,但是我没有吭一声。假如我没有修炼的话,我和小孩爸爸的脾气都很暴,家庭是否完整,甚至生命能否存在,都难以预料,再次谢谢师尊!
三、在同修间配合
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女同修,得知她跟一位男同修交往过密。我非常严肃的分别去找了他们说:你们这么做不在法上,不要再见面了。现在这位女同修稳健的走在修炼的路上。
有一天,我接到一位老年同修A的电话,哭着说有事要马上见我。我立即赶去见她。事情是这样的:我给同修B六百四十元钱买mp3,同修B又让同修A去买,A买回来了,去找同修B要钱,但同修B说:我早把钱给你了。A同修说:你没给我。我听了之后就再拿六百四十元钱给A,让她别再找B了。就这样结束了争执,她们还能够一起学法做事。
修炼之前,我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很傻的人,修炼之后大家说我很精明,办事利落果断。用领导的话说:“你做事胆大心细,有勇有谋”;一个有背景的人跟我的书记员说:“我不怕县委书记和你们院长,但我怕你的庭长”;用律师的话说:“你以后是个传奇人物”;用我儿子的话说:“妈妈,你能在这么复杂的社会里,危险的岗位上活的这么游刃有余,如鱼得水。”
我说:“是啊,你也好好修吧,当你不站在利益上考虑问题时,你也就如鱼得水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迷中修〉
文章来源 明慧网 一位法院庭长的修炼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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