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平日做飯、洗衣服、打掃以及買菜的家事幾乎全由太太一人包攬。有一天太太騎機車不小心壓到木頭而翻車;手骨折斷了,需要打上石膏固定。
於是,這位友人承擔起了家務。後來他跟我說,如今方才明白原來太太這麼辛苦;他原先還經常數落太太,為何動作慢、到底有什麼事情讓她這樣忙碌呢?他覺得真的誤會她了!
再來看這個故事,有一位年輕人在生活中處處碰壁,他有一種厭世的感覺。於是,他來到一座寺廟,請一位得道高僧為他指點迷津。
就在他們邊走邊聊時,樹上一灘鳥糞正好落在年輕人的身上。年輕人怒不可遏,罵道:「你這該死的鳥,待會兒我找個彈弓打死你!」大師聽罷,雙手合十,微笑著說:「善哉!善哉!施主,這不是鳥兒的過錯,樹林本來就是它們棲身的地方,只怪我們站錯了地方,不該打擾了鳥兒的寧靜。」年輕人似乎不太懂!
大師繼續說道:「施主,請看看你伸出的手,你在指責鳥兒時,食指指著小鳥,而其它手指卻指著自己;指責別人等於指責自己啊!」年輕人恍然大悟,原來自己處處碰壁的原因是,喜歡指責別人,缺乏為他人設想、體諒他人的心。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也曾說過這樣的法理,根據我個人的體會是:當別人指責我們、對我們不好時,如果能做到不動怒,並且感謝對方的提醒,然後用這些提醒的言語來對照自己的行為,找到自己存在的問題,下次做好。如果需要給別人指出行為上的偏差問題,那也是經常會有的事情,可是一定要發自內心的善意,是站在一種善意提醒對方的角度上來論事。與人為善,真誠待人,能充分的體諒別人,包容對方的一切行為,那樣做人處世才會暢通無阻。
有篇網路文章中說,戴在新人手指上的結婚「戒指」,除了是定情物之外,還有另外的詮釋,一位牧師對即將步入婚姻的新人說:「戒指就是『戒』掉『指』責別人的手指。」
剛結婚的新人,難免會有摩擦與爭執:「你怎麼一直看計算機?」「你怎麼不會主動去倒垃圾?」「你怎麼那麼晚回來?」「你怎麼不幫忙做點家事!」
「指責」必有一方贏、一方輸;然而,婚姻並不是要爭那一方贏、那一方輸,而是要雙贏,爭什麼?吵什麼?其實大家還不都是為了這個家!
一般人總是喜歡用「放大鏡」來審視別人不完善之處;但對於自己的缺點,卻喜歡使用「望遠鏡」,彷佛它根本不在自己這一邊!
也就是說,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都有著「自認為合理」的解釋;即使他是完全錯誤的,也都能夠為自己的錯誤找出一大堆的理由。而且也不願意在公開場合承認這一點,更不願意別人當面指出。
所以,指責他人,並不能讓人心服口服,反而會引起憤恨。那要怎麼做呢?那就試試用「真、善、忍」真誠、善解、忍讓,來相待;自然就有天壤之別的「結果」喔!
參考資料
http://geelooessays.blogspot.tw/2015/10/sheila-peng-100115.html?m=1戒指
http://www.suntw.net/34733.html 指責別人等於懲罰自己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8/29/n3357051.htm轉念看人生-責人vs自省.html
推薦書籍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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