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二零零八年之前,警察一到「敏感日」就來我家騷擾,我有怕警察迫害我的心。二零零八年「奧運」,我在家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我向內找,是因為沒有及時解體怕心,這是一個大漏呀。但慈悲的師尊一直保護我、加持我的正念。二零零九年,我正念闖出黑窩。回家後,我抓緊時間學法,用法歸正自己,轉變觀念,與人為善。
有一天,管我們片的大隊長和片警來我家「回訪」,我吸取以前說話不善的教訓,用平和的語氣給他們講了大法真相和共產黨卸磨殺驢的邪惡本質,講了「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那些積極響應(邪)黨號召的警察、警官幾百多人被拉雲南槍斃,以平民心。
當時甚麼也不想,就是給他倆講真相。他倆像被正的場包圍了,不說話,默默聽我講。他們要走時,我對大隊長說;以後你們如果為這一方百姓平安,抓壞人,走到這,進家來,吃喝都行。要是為我個人信仰來,我就不歡迎了。他們還是默默的聽。
師尊講過「講真相是萬能的鑰匙」[1]。通過這次講完真相後,他們可能感受到大法弟子是真心為他們好。從那以後,他們再沒來過。
二零一五年實名「訴江」,警察敲樓房門,自報是派出所的。我在裡屋自言自語說:回去吧,別造業了。敲門人好像接收到了,馬上不敲門,走了。直至今日,警察再沒敲過我家門。
回憶往事,自己沒做甚麼,有時一念可能符合大法的一層法理,師尊就給我善解了。這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現在我腦子再出現負面思維,馬上加一念:這不是師尊安排的,我不要,解體清除,師尊給弟子安排的修煉路就是救人。
注﹕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三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原文鏈結 明慧網 轉變觀念 修出為他好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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