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修炼者是按照佛法「真、善、忍」标准做人的: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慈悲对人;他们不贪不占,诚实做人;他们济困扶危,善良待人,就是在无辜遭受被迫害的期间,也无怨无恨,和平理性讲真相,只为唤醒人的良知,希望世人可以弃恶从善,免遭恶报。
中共邪党在长达十八年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的冤假错案,今天中共在难以维持生存之际,为了达到欺骗民众的目的,再一次借着抛弃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以维持其苟延残喘的独裁暴政。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前中共头子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一些参与助纣为虐的公检法人员说:「是江泽民叫我干的。」就认为可以推卸责任,认为可以逃脱惩罚,而这条法律的规定却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共政法委发布《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意味着中共邪党为开脱罪责逃避审判,已将司法迫害所犯下的罪责全都推到具体执行者身上,要他们为错误终身负责。
无数历史上的教训告诉我们:中共邪党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追随者往往都没有好下场。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以「畏罪自杀」结束生命,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如果,将来对法轮功的政策变了,中共邪党也必定会卸磨杀驴!
一位正义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这样说:「各位法官、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今天我站在这里,为坚守自己的信仰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感到非常的自豪,因为我有充份的法律依据来维护他们的信仰,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类的普世价值。他们所做的一切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世人都是好事,是有功而无过的。然而,当法轮功被平反昭雪那一天来临,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会有谁、用甚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这也是我最担心的。」
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任何迫害法轮功的决定或者是命令,都是违法的;审判法轮功学员有罪,就是诬判,理所当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是谁都逃脱不了,更不可能指望哪个上级替你承担过错。一定要去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千万别做中共邪党的替罪羊!
影片制作: 法轮功与健康制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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