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我正在家裡,忽然聽到哭聲,是一個大人的哭聲。
我家鄰著街道,下面有一個很大的湖,湖邊站著一個女人,四十歲左右,哭的非常悲,邊哭邊往湖裡走。我一看,這不是要自殺嗎?這時很多人在圍觀。
不能見死不救
我腦子突然想起了師父的法:「自殺是有罪的。」[1]「你看到殺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問題,要不怎麼體現出好人來?」[2]
我想讓我看到不是偶然的,我不能見死不救。時間很緊,我就對著窗外喊:誰把她拽上來!危險!可是沒有人下去,我又喊:誰給打個報警電話!有人給報了警。
這時,我趕緊走出家門,來到湖邊,下了台階。我挽起褲腿,就往水裡走,就感到湖水冰涼刺骨,石子很滑,差點摔倒。我到了她跟前,拽著她往回走,可拽不動,她就是使勁哭。我喊:再下來一個人!可沒有人下來。
念九字真言 求師父救她
我就對著她大聲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救救她。」我反覆念了幾遍,神奇的是,她不哭了,理智了。我一拽,她跟我走了。
我倆來到湖岸上,小區書記把她拉到台階上坐下。這時,警察也來了。我就回家了。
到家門口,發現鑰匙沒拿回來,我又回去找鑰匙。這時,有個中年男子大聲對小區書記和警察說就是她救的。小區的人和警察都沒有吱聲。其實,警察都知道我煉法輪功。
湖岸上的人和鄰居都用敬佩的目光看著我,鄰居大姐在四樓喊:我給你點贊!你真勇敢!
師父把威德和榮耀給了弟子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上午,我正在家學法,突然有人敲門。開門一看,有個中等身材的男子,手拿一束鮮花,旁邊是小區書記。
小區書記說:這位是你去年救那個人的丈夫,在外地上班,才回來;特意來感謝你。中年男子把鮮花雙手遞到我手裡。我說:這都是應該的,不能見死不救啊!我是學法輪功的,我才這樣做的。
我告訴他事情的經過,中年男子靜靜的聽著,小區書記微笑看著我。他倆走後,我把鮮花擺在了師父的法像前,給師父跪下磕頭,淚流滿面。我知道都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在幫弟子救人,卻把威德和榮耀給了弟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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