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爺爺、奶奶在我心目中是尊重,是長輩,他們也很疼愛我們,與我們相處的方式除了關心溫飽外,更多的是講故事。他們的故事很多,不重複的,內容包含的就是善惡有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可得,等等,故事不同,內涵相同,根本的意思就是要做個好人,堂堂正正為人,不要投機取巧。
按輩份,村裡有個稱呼嫂子的,偷了鄰居一隻大公雞,賣了五塊多,那時候的五塊相當於現在的一百元,甚至比這還多,對一個家庭很重要。沒過多長時間,她得了一場病,打針吃藥到痊癒,花的錢正好是這五塊多。母親轉述這個故事時說:「不義之財不可得,這邊進,那邊出,不是自己的,強得必有失。」
傳統文化故事把這個理表述的更明白:古代,有個人在地獄裡擔任判官,每個月都要抽出兩三天時間到地獄裡處理事情。一次,他在地獄裡翻看帳薄,發現一處記載,是說他的妻子偷了鄰居一隻雞,殺了吃了,連皮帶毛共重多少多少,還有零有整。從地獄裡回來後,他問妻子是否有這回事,他的妻子嚇了一跳,問他怎麼知道,他就把情況講了一遍。妻子嚇壞了,問怎麼辦,他說向鄰居道歉,講明情況,獲得諒解,同時連本帶利加倍償還。等到再次到地獄裡翻看帳薄,發現這條記載沒有了,已經取消了,將來因此應得的報應也不會存在了。
這則故事說明:人在做,天在看,三尺頭上真的有神靈,人所做的一切事神靈都有記載,善惡有報真實不虛;不義之財不可得,不正當手段得到遲早有報應。
這個理在今天同樣適用。明慧網報導,2001年,正是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最瘋狂的年份,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610,緊跟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 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密令, 利用金錢利誘、鼓 動世人舉報法輪功學員:舉報一個,獎勵二千元。。為此,一些財迷心竅的人,出賣自己的良知,做出了害人害己的蠢事。
2001年3月的一天,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卧龍鎮婦女張國芳,惡意舉報了三位法輪功學員傳遞大法真相數據, 致使這三名法輪功學員,以及另外一對修煉法輪功的夫婦遭 綁架、毆打、經濟罰款等迫害。
此後不久,張國芳患了病,在本地、外地醫院檢查,花了不少錢,也查不出原因,身體都脫了相。而且張國芳的惡行殃及她的小孫女,也長了一種莫名其妙的病,去了好幾個醫院,也查不出病因,白白花了不少錢。 後來,一家三口出門,出了嚴重車禍,張國芳的丈夫當場死亡,張國芳被撞成重傷。
很多傳統文化故事告誡後人:迫害佛法與修煉人都是罪大惡極的事,報應也非常慘烈。有句古話:「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更何況通過惡毒的手段從修煉人掠奪錢財,報應更可怕。張國芳一家人的遭遇很值得今人深思。
中共還在用謊言蠱惑世人迫害法輪功,就是因為它不願放棄毀滅人類的目的,垂死掙扎中也要繼續害人。那些執迷不悟,深陷在中共黨文化謊言中的人,真的該認真的思考對與錯,善與惡,是與非,對照法輪功真相,認真的思考一下自己以及家人的未來,再作一次選擇吧。
過了這個村,真的沒有了這個店。不義之財不可得,靠迫害法輪功發財致富的人,下場很可怕。
文章來源:
不義之財不可得http://big5.zhengjian.org/node/253732
影片製作源於 : 法輪功與健康製作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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