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平心
俗話說:抬頭嫁女兒,低頭娶媳婦,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一種說法是,嫁女兒要嫁條件比自家高的,兒子娶媳婦要娶條件比自家低的,也就是,女要高嫁,男要低娶。
另一種說法是,嫁女兒可以向男方提各種要求,包括彩禮錢等,男方要謙卑恭順,畢竟是娶人家養大的女兒回來做媳婦。
不管是哪種說法,在當今中國大陸的男婚女嫁中,都把這句自古流傳至今的俗語演繹得淋漓盡致。
中國強制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四十年,弊端凸顯:男多女少,比例失調。嫁女兒的,都想高嫁,頭抬得越來越高,對男方家族經濟狀況的要求越來越高;娶媳婦的呢,高攀不上,只能低娶,頭低得不能再低了,簡直是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畢竟,三千萬男光棍翹首以盼,一家女百家求,個個等著接繡球。嫁女兒跟著「水漲船高」,娶媳婦成為男方家庭的沉重負擔,不少青年直呼「婚不起」。
兩個年輕人,愛得熱烈——非你不嫁、非妳不娶,最後卻敗給了高價彩禮,勞燕分飛,各奔東西。這樣的悲劇,屢見不鮮。
2015年6月23日,四川一對90後小情侶跳河自盡,就因男方被要求出高額聘禮卻受經濟條件所限而無能為力。6月初,女方母親曾帶著女兒造訪男方,並提出要結婚,需買一套新房。男方家說財力有限,買不起,女方母親當場帶走女兒,並阻止這對情侶繼續交往。結果發生了這起雙雙殉情的慘劇。
抬頭嫁女兒,低頭娶媳婦。俗話不俗,類似的故事很多,發生在現實中,流傳到網路上。但也還是有例外的。
明慧網就刊登了這樣一個例外的,同是嫁女兒,聽聽這位母親怎麼說:
2016年正月,樓下的葉奶奶給我女兒介紹對像,後經兩家家長同意,定下孩子的婚事。
女婿的母親去世早,他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孩子的婚事臨近,親家那邊卻沒有一個張羅事的人。我丈夫在外打工,親家公就來找我商量孩子婚禮事宜,問需要多少彩禮、要添置些甚麼傢具家電、或者其它需要準備的。
我們當地有句俗語叫「抬頭嫁女兒,低頭娶媳婦」。如今的社會,誰家要是嫁女兒,動輒就要十萬、二十萬的。但我沒有那個心。
我對親家說:彩禮我們一分不要,傢具、家電能用就先用著,不能為了結婚而欠債,影響孩子將來的生活。親家公聽了高興的說:「就依你的意見辦,親家母不在了,就麻煩你多操心吧!」
男方家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新房的客廳沒有空調,我就花了近萬元買了一台立式、新款空調作為女兒陪嫁。床上用品全部是我拿錢給打理,還拿出十萬元給女兒陪嫁「壓袋」,並囑咐女兒嫁過去以後、拿這筆錢幫助他家還房貸。
另外,幫親家訂酒席、請婚慶公司、做窗帘、紗門、紗窗等諸多比較麻煩的事情,我都給他辦理了。其中有的費用也是我給出的,我不和親家計較這些。只要是我能做到的,都不分里外的做好。
男方父子回家後,對我所做的一切都感到既意外、又滿意。
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李洪志師父教導我們事事為別人著想。法輪功弟子是超凡脫俗的,不和世人一樣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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