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兒子來電告訴我,他撞車了,一輛摩托車撞到他的電動汽車上,對方受傷了。聞訊後,我和妻子馬上趕到出事現場,傷者左小腿斷裂,已被救護車送醫院去了。
傷者是個三十多歲的小夥子,姓陳,看得出他很痛苦。有法輪功學員得知消息後,來不及吃午飯,就趕到了醫院,和我們一起帶小陳挂號、消炎、拍片、交押金、到病房住院等,跑里跑外。
當今社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人們通常都是交完當時住院做手術所需要的費用和押金後,就完事了,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需要由交通肇事部門在受傷者出院以後再做處理。但是,我和妻子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尊教導我們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不管主要責任是誰,作為受傷者現在是最痛苦的,我們有責任善心的去看護他、照顧他,特別是在他身邊沒有任何親人的情況下,更應該這麼做。
我們不推脫責任,不迴避事實,放下所有的心,處理好眼前所發生的事,盡量減少小陳的思想壓力和精神負擔,真心希望他有一個好的心情,安心養傷,早日康復。
其實當時我們的條件,很難承受這麼大的經濟負擔,因為我與妻子結束冤獄迫害回來才幾年的時間。結束冤獄迫害後,家中已經被洗劫一空,我們只能靠做饅頭的一點微薄收入維持生活。
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當主治醫師告訴我們預計要八到十萬的治療費用,而且必須先交三萬,才能做第一次手術時,我們並沒有動心。我們相信有偉大師父慈悲保護,一定有我們能走的路。
事實上,真的是這樣,有的法輪功學員得知這一消息後,熱心的給我們送來了錢,並安慰說:不用擔心的,需要多少錢大家都能湊。多麼無私和可貴的同修!他們真的把我們遇到的困難當成自己的事,盡心儘力。在世風日下的當今社會,這裡真的是一片凈土。
師父告訴我們:「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1]。所以我們就最大可能的盡到我們的責任,我和兒子輪班住在醫院裡,看護小陳,把住院時需要的生活用品都買好了,使他能有一個好的心情安心養傷。同時,我們更不忘告訴他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減輕疼痛,能使傷口癒合的好、癒合的快。
小陳的家人到了醫院後,看到我們發自內心的對小陳好,感受到我們的誠實善良。他的家人沒有埋怨,對我們非常感激。結果,治療過程只用四十多天的時間,小陳身體完全康復。
在這一次交通事故中,我切身體悟到,是我們的心擺放正了,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修煉人,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無私為他的好人,是慈悲的師父幫助弟子化解了更大的魔難,是同修們的幫助讓我們渡過難關。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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