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慶良律師原來在軍隊服役8年,後轉業到地方後分配到撫順一個國有企業工作。恢復司法考試(律師)制度後,以當地最高分數考上律師,獲得律師資格後在單位做法律顧問,後轉到江浙一帶從事律師工作。
當他接到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子時,他首先了解法輪功是什麼,中共為什麼要打壓,為什麼要將這些人判刑入獄,然後將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政策都反覆學習後,最後認定法輪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參與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在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而違法、犯罪。決定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孔律師:「我的辯護標題是——為法輪大法不是邪教而辯、為真善忍是普世價值而辯、為當事人無罪而辯……」話音一落,全場一片寂靜。
律師指一個按真善忍標準做人的退休老婦怎麼能破壞了國家的法律實施呢?!對這樣的善良的婦女抓捕、關押、判刑是公檢法人員的最大恥辱!這樣對待善良的百姓實在是中華民族的恥辱,用國家有限的人力、財力資源對付百姓是最大的恥辱,應該把損害國家利益的貪污、腐敗的人;出賣中國人民利益的壞人繩之以法,才是公檢法人員真正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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