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五年末有幸修炼法轮大法的农村人。在修炼前,我把好勇斗狠,做了很多错事。
一、 不堪回首
因为我父亲被划为“四类份子”,是中共邪党镇压斗争的对像。幼年时,父亲经常被拉去批斗,全家都笼罩在邪恶的恐怖当中。
我渐渐长大,决定对抗命运,改变现状。我学习挺好,可惜念到初中七年级,我就辍学了,原因是和同学打架。和我打架的人找社会上的人半道拦截我,吓的我就不敢再去上学了。
辍学后,我步入社会,遇到有欺负我哥的人,我就出头和他们大打出手。因为我敢下狠手,打架不计后果,从此,无人敢惹我。
后来我染上很多不好的恶习,吸烟、喝酒、赌博,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赶时髦,烫个爆炸头,穿着喇叭裤,拎着录音机,没事爱跳迪斯科,整天吃喝玩乐,混日子。给家里的亲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二、幸运得法
一九九五年,法轮大法洪传到我们村。我挺好奇,就想去看看。因为我以前练过气功,对气功的超常现象挺感兴趣。
到那一看,弘法的人已经走了,听说有病的小孩见好转了。我问来人是谁,原来是家住市里我家的叔伯大姐,我就去了叔伯哥家。一进屋,看到电视里正在播放录像。于是大姐让我坐下来看师父的讲法录像。
我越听越爱听,被师父讲的博大精深的法理所折服,很多人生中的疑问得到了解答。当时我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我决定从今以后要弃恶从善,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做一个好人,不给大法抹黑。
通过学法、炼功,我的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身体健康,心灵被净化,抽烟、喝酒、赌博、打架等恶习都戒掉了。家庭和睦了。
我现在说话和颜悦色,能善心对待他人。现在也开始种地,正经干活了。咱村人都说我:“象变了个人似的,学大法变好了。”
有一次,我去农机商店买反光镜。反光镜十二元钱一个,我给店员二十元钱,她找我八十八元钱,我说找多了,“我给你二十元,你找我八元钱就行了。”她感动的说:“如今社会上象你这样的好人不多了。”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
有时开车遇到摆手要搭便车的人,我都能顺道捎一程。并告诉对方法轮大法的美好,不要相信中共电视媒体谎言的欺骗,给他们讲真相,劝三退,他们都很愿意三退,效果很好。
文章来源 明慧网 修炼大法 浪子回头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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