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某天,母親向我推薦了《轉法輪》。我通宵達旦的一氣將書看完。我豁然開朗,那個美妙的感受啊,無法用語言表達……從此,我走上了法輪大法修煉之路。
一、離婚和苦難
我母親(同修)和姐姐(同修)進京證實大法。因遭受中共長期迫害,先後離世。邪黨奧運那年,我也被綁架、非法判刑。
我在獄中遭受迫害的時候,L有了外遇,她向我提出離婚,我很平靜的表示同意離婚。L提出財產分割,尤其要賣掉房子分割房款。
房子本是我父母購置的婚前財產,二老本已身心俱疲,再賣掉房子無家可歸。我對L說:財產我都不要,房子不能賣。」隨即,她提出按當時房價的一半,要我出獄後支付給她。
在孩子的問題上,我向法官提出要孩子的監護權。他們明確表示,我在服刑,孩子只能歸L。那一刻,我深深的體會到了情是最不可靠的東西,我是應該放下對情的執著了。
事後,警察找我談話,我道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首先,強扭的瓜不甜,何況也留不住;其次,他們倆人已經在一起了。如果我不簽字,他們就沒有夫妻的名份。聽了我的真實想法,警察的眼裡放著光。那一刻,他感佩大法弟子的無私和善良。
剛出獄,我失去了工作。除了我要按時支付給孩子的贍養費,最難的是L催要房款,我只能分期還,真的是壓力非常大。漸漸的,我悟到了,給L房款本不應該,是對我的再次迫害。
二、善解和救度
孩子從兩歲起就一直生活在姥姥家,贍養費每月我五百、L三百。可是L常常不給。一天,姥姥帶著孩子來我家哭訴L沒給贍養費。L的房款我不會再給她了,房子沒她的份兒。如今她贍養費都不出,更沒有理由給她了。」
孩子從小學到大學畢業,費用我一個人全包了;這些年來,我從來沒有讓孩子姥姥在費用上犯愁。
和孩子相處時,我言傳身教,盡量用傳統文化和正統觀念去影響她;大學畢業就去了一家世界五百強企業上班。
孩子從小在姥姥姥爺家長大,對此,我很是感激。多年來,我經常會去看望孩子姥姥姥爺,多會帶上禮品或禮金,或帶著全家外出聚餐和旅遊。
孩子姥爺去世後,孩子姥姥一人獨居,很孤獨。我就每周去探望,陪著她聊聊天,讓她感到寬慰。L的妹妹一家三口是先後三退的。他們孩子在高考前夕也退了,本來學習成績不很理想,卻考上了一所理想的大學,這都是三退後的福報。
再見到L,我已經沒有了怨和恨。和L的丈夫、孩子並坐用餐,言談中風輕雲淡,雙方都輕鬆自在。
文章來源 明慧網 善解夫妻冤怨 證實法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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