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派出所所长和几个街道办事处的人到我单位找我。我就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合法、修大法使人道德回升、在中国做好人却被迫害,一直说到他们对我的骚扰是知法犯法。这时街道的A主任才说,这是对修炼法轮功的人进行的“清零行动”。
六月初,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来我家,又试图让我签放弃修炼的字,当然我没签。六月底, A主任打电话给母亲,母亲想去她办公室好好讲讲真相,于是我和母亲一起去了。快结束的时候,A主任说,不签字也行,那就写几句话,证明我们见了面。母亲示意我一个字都不能写,当时我没悟到,就照A主任说的意思写了,A主任接过去,对我说:“以后有什么事我们还要找你。”我当时就知道这一关没过好,又上了邪恶的当。
回到家,我静下心来又向内找:为什么母亲那么阻拦提醒,我还是配合了邪恶?因为我自以为是,看似没签任何字,但是对邪恶伪善迂回的要求,我却顺从了。师父说:“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
果不其然,仅隔了一天,A主任和她的助手又来逼我签字,我和母亲又给她们更细致的讲了一些真相。面对这集中的屡次的骚扰,脑海中不时的返出不好的念头。我更加强了发正念,因为我意识到这是旧势力强加给我的假相,我不承认它,否定它,排斥它。
通过学法,我还明白了:不管是警察还是街道人员,他们都是被邪党谎言蒙蔽了的人,看似被动的执行着邪党上传下达的命令,其实是在对大法犯罪,我应该对操控他们的邪恶生命与因素正念解体铲除,而对他们人这一面要慈善对待,因为他们才是真正应该救度的可怜又可贵的人。
慈悲的师父看到了我有想彻底去掉“怕心”的愿望,学法时不断的点悟我,增强我的正念。有一天我静坐的时候,头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想法:我是来救度众生的,凡是出现在我面前的都是有缘人,都是我应该救度的人,而不是因为他们的职位、工作我就有所选择,区别对待。即使没有机会说上话的,我也应该在言行举止上体现出大法弟子的风貌,不是证实自己,而是证实伟大的法。
七月底的一天,小区主任找到我,告诉我之前那位街道的A主任托付他再劝劝我,能不能把字签了,好交差。我又简单的和这位小区主任讲了些真相,并表明我不能签字的原因。这位小区主任赞同信仰自由,理解我为什么不签字。于是这场来势汹汹的邪恶“清零行动”烟消云散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进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原文链结 明慧网 直面“清零” 修去怕心出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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