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一九九七年走入大法修煉的,接觸大法時間不長,我們就深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修煉環境受到破壞,我和丈夫產生了怕心,帶修不修,幾乎放棄了修煉。
當時家庭生活十分艱難,丈夫重病纏身、生活無法自理,我下崗沒有工作。為了生存,我在家開了個小旅店。但由於警察經常上門騷擾,生意慘淡,也只能是勉強度日。開旅店,年年都要到公安進行年審。年年去都要受到騷擾,但拿不到年審表,就開不了門。
二零一七年四月,我再度到公安局領審批表,填完表後,我對治安股長說:你先給我簽個字,我再到派出所。這本是不符合程序的,沒想到,他很快簽字蓋上了公安局的章。這一定是師父的安排和保護。
拿著表,我趕到派出所。片警接過表格一看,就不高興了,教導員看了看,無奈的說:那就簽了吧。片警一邊簽字一邊厲聲的問到:還煉法輪功嗎?我隨口答道:煉!大法讓人做好人,又能祛病健身,為啥不煉?!片警要我下午一點半到所里繼續聽審。
審訊中,我反覆給他們講自己和丈夫修煉後祛病健身的事例,他們不但不聽,還不讓我說話。我就閉著眼睛發正念。三個多小時過去了,最後一片警說:我頭疼,你走吧。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加持和正念除惡的結果。
沒想到,等我到家時,他們已先我一步到家,把家裡翻得亂七八糟,一片警問:訴江狀呢?我說:寄到最高法院了。教導員看我態度堅決,也沒搜到什麼東西,於是走出房門,對我兒子說:「你媽要是再煉法輪功,你們生意就不要做了。」兒子說:「我媽煉法輪功鍛煉身體又沒做壞事,我管不了。」
他們走後,丈夫說:你就不能說一聲不煉了,在家悄悄煉,誰知道?你要再被他們抓走了,這個家怎麼辦?我說:我修的是真、善、忍,第一個字我都做不到,我還修什麼,你也是在大法中受益了的,怎麼就沒有一點正念?丈夫慚愧的低下了頭。
一九九五年,丈夫上班時磷化物中毒,引起半邊肺萎縮,雙腎囊腫,因呼吸困難晝夜不能入眠,至二零零三年雙目失明。為了得到應有的賠償,他從二零零三年到二零一一年一次又一次上訪,八年的上訪路,使他早已看透了邪黨的真實面目,也使他堅定了一念,要走回修煉路。
二零一一年,我帶丈夫就醫時,醫生告訴我:他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只能活一天是一天。但在師父的看護下,他和我一起學法煉功,又堅持了十年,是師父看到了他對大法的堅定,延長了他的生命,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丈夫安詳離世。
回首走過的路,我感到十分愧疚,由於我中途放棄修煉,學法不深,法理不清,救不了自己,救不了眾生,更救不了被毒害的警察,這一切的魔難都是我帶修不修造成的。感謝師父一直沒有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一直在保護著我,不停的點化我。
二零一七年九月,我決心重回實修大法的路,認真學法煉功發正念,做師父的真修弟子。
原文鏈結 明慧網 走過重重魔難 才知修煉大法的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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